落在盒子上,他迟疑着伸出手打开了盒盖。只见里面躺着一支瑞士Richard Mille的钢笔。
朗锦之生活在什么样的家庭里?自然是一眼就看出来了其价值不菲。
他扣上盒盖,低声说:“谢谢。”想了想,他又添上了一声:“谢谢表妹。”
“行了别看了,自个儿拿回家慢慢看吧,先吃饭,欢欢肯定饿坏了。”
“嗯。”朗锦之应声。
大家拿起筷子,还真就认认真真开始吃饭,别的话也都不多说。
等到吃完饭,丁外公脸上难掩不舍:“这里是你妈妈从小长大的地方……以后有空多回来。”
钟予欢点了点头。
朗锦之默不作声地穿好了西装外套,说:“我送你。”
钟予欢惊讶地看了看他。
这和原身记忆里的表哥,还真是天差地别啊。难道一支笔就把人收买了?这么好哄的吗?
钱都是还是刷的钟驰那五百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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