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锦自问不是什么可以开创一派书法主流的天才,但练字是真的可以陶冶情操。
他打算以后有多余的时间,就去好好的习字。
天赋不够,勤奋来补。
这么一来,黎锦一共又花出去六十五文。
但他要买的还不仅仅是这些,黎锦想,鸡蛋和蔬菜可以跟村里人买。
少年最近身体已经在恢复期,饮食可以不用这么清淡了,他打算多买点五花做红烧肉。
而且街口的肉包,少年好像很是喜欢,黎锦又买了俩带回去。
少年啃肉包的时候,眼睛亮晶晶的,一脸满足。
老板娘看着他笔挺的背影,觉得熟悉又陌生。
就说这身长袍明显感觉挺眼熟的啊,怎么就想不起来这人是谁呢
突然间,老板娘的女儿想起来了。
“娘,就是那个特别喜欢在小酒馆里喝酒的那个人不过他最近好像挺久没来了。”
镇子上人多,大家没那么熟,谁也不知道谁的跟脚。
故此,黎锦那点破事也没人知道。
最多,就是经常做生意看到了,才会留意一下。
这么一提醒,老板娘自个儿也想起来了。
她说“俩人长得倒挺像,但总感觉跟换了个人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 zui、厢晴x3、带着你的谎言下地狱 的营养液谢谢大大们
黎锦开始喂养夫郎征程。
六月中旬沐修日,投喂肉包x2土豆红烧肉x1
早上好呢
今天要换榜单了没错每周四换榜单,蠢作者期待下一个榜单期待的睡不着qaq不知不觉就到早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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